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系统及录入加工竞争性磋

2019-06-14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DHCG2019-06-14
  • 医疗系统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1587****438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9]-14998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系统及录入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CG2019-06-14 

  2、项目名称: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系统及录入加工

  3、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4、采购内容:①对纸质诉讼案件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处理过程包括诉讼文书、新生案件材料及档案的扫描、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拆解装订、案卷整理等;②对新形成的诉讼案件材料及档案,进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③挂接数据库服务器,能满足数据的调用和应用,符合检察院及档案管理部门验收标准;④对纸质审判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北省或市级档案局备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06月14日至2019年06月2117:30(工作时间)。

    2、发放办法:供应商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现场报名获取。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8日上午09:30。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06月28日上午09:30

  2、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叶白冰

  联系电话: 1770****160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汕头路延伸段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湖缘

  联系电话:1587****438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