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襄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太阳能工程招标公告

2019-06-1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行政机关
  •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王玲
  • 预算***万元
  • 湖北江汉明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76****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襄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太阳能工程已由沙市区采购办备案并批准建设,备案编号:2019081,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湖北江汉明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荆襄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太阳能工程

2.工期:45日历天

3.招标范围:完成荆襄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太阳能工程图纸和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负责本工程报验和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所发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4.项目预算:***万元(即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机电工程类别注册在本单位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相应证件及社保参保证明;

4.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及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超过上述公告日期及无项目名称的银行回执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投标人单位名称);文件工本费200元(含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此费用概不退还;

2.投标人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8栋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3.开标时请投标人出示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并携带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

4.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账号:1303****01000132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9日9 时30分,地点为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七、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江汉明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静         话:1776****5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         话:152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