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城东新区101#地块项目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2019-06-1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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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城东新区101#地块

项目合作开发招商公告

 

经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研究决定***阳新县城东新区101#地块***由城投公司采取引进有实力企业联合开发房地产***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新县城东新区101#地块房地产联合开发项目。

2、项目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大道与兴富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3、项目内容及规模:城东新区101#地块***项目地块总面积约73.94亩左右(使用年限、面积以新核发土地证为准)。

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5亿元。

二、合作方式

1、投资方与城投公司组建开发项目部共同开发***项目股权比例城投公司与投资方为3:7。投资方在签订合同时***按股权比例一次性支付城投公司项目用地的70%土地价款给城投公司。开发后期所需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共负盈亏。

2、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应缴各类行政规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交。

3、项目各类服务费(勘察、设计、造价、评估、评价等)***由项目部自主选择有资质单位服务。

4、合作方及企业外地员工子女入学按本县居民同等对待。

5、项目部开发经营实行独立核算。

三、招商要求

1、项目地块价值不低于148/亩;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6191700时止。欢迎投资人现场考察及报名。

3、报名的潜在投资人的注册资金必须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社会信誉良好***未纳入失信人名单。

4、参与竞标的潜在合作人需缴纳7000万元(不计息)信用实力金方有资格报名参与竞争***参与者如果中标缴纳的信用实力金(不计息)5000万元可转交为土地款***预留2000万元作为后期开发保证金(退还时按银行基准利率计息)。下差土地款在签合作协议时***合作人按股权比例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城投公司。

报名者如未能中标***信用实力金7000万在招商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招商方以潜在合伙人报名的下列条件:房地产开发周期、土地价格、报名资金到账的先后时间、自有资金额度、开发资质等来选定合作方(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考核)。此次招商只要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的***如只有一家***无其他竞争人***可选择该家单位为合作方。

6、信用实力金收款单位名称: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发行阳新支行。

银行账号:2034 2022 2001 0000 0111 591

7、本公告由招商方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联系单位: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714-7395138;联系人: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