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中医院便携式除颤仪询价采购

2019-06-13 12:00: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SZZYYCG20190062、
  • 湖北省
  • 医疗系统
  • 预算***万元
  • 138866169***9 0716-6******

松滋市中医院便携式除颤仪询价采购公告

松滋市中医院(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法,就所需便携式除颤仪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YYCG2019006

2、项目名称:松滋市中医院便携式除颤仪询价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便携式除颤仪1台,预算金额***万元。

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竞标为无效竞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 参加本项目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取得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投标人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19 613日起至2019 6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17:30

领取地点:松滋市中医院(松滋市乐乡大道93号)采购办

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供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松滋市中医院(松滋市乐乡大道93号)采购办

截止时间:2019 62***09:30 时(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及询价时间

询价地点:松滋市中医院(松滋市乐乡大道93号)

询价时间:2019 年6 2***09:30 时(北京时间)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许继华

联系电话:0716-6******13******9***9

七、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019 年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