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华容区污染源普查 招标公告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华容区污染源普查
招标公告
依据鄂州财采计备【2019】002945号的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受鄂州市华容环境监理站的委托,拟就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华容区污染源普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华容区污染源普查
二、项目编号:HCEZ2019-06-03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华容区污染源普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6月13日至 2019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
(3)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供应商2017年度或2018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除第1项和第7项需提交原件以外,其他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7.2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开标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鄂州市华容环境监理站
采购人地址:鄂州市华容区
联 系 人:汪卫华 联系电话:1770****12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 址: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
联 系 人:叶 勇 联系电话:0711-5******/189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