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第一中学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建设项目
建始众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建始县第一中学的委托,依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7〕106号)与《建始县上级专款指标分配通知单》(州财教发〔2017〕652号)的文件精神,对建始县第一中学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第一中学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JSZL[2019](JC)-0601A
(三)项目内容:学校科技楼八楼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科技楼一楼健康小屋及医务室设施设备的采购。必须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预算: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壹佰叁拾陆元零伍分(¥***.05元),该预算金额为含税价。磋商申请人总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条件:携带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到建始众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广润社区沿河北路19号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二)报名及获取时间: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获取方式: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或发送到磋商申请人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6月24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下同),逾时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时间:2019年6月24日上午9:00。
(三)磋商地点:建始众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广润社区沿河北路19号三楼)。
五、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建始众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718-3******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广润社区沿河北路19号三楼
(二)采购人:建始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346****519
建始县第一中学
建始众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