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厅警官食堂燃气泄

2019-06-0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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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省公安厅警官食堂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天然气管道整改项目)

依据鄂采计[2019]-13405号预算执行计划,湖北省公安厅拟就湖北省公安厅警官食堂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天然气管道整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警官食堂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天然气管道整改

二、采购内容: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天然气管道整改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燃气报警器的供应商必须是在武汉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的备案单位。

5.投标人须提供由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证明书。

6.供应商所供应本项目的燃气报警器需提供消防认证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点击采购公示附件免费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湖北省公安厅(传达室政府采购投标专用箱)

七、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1961010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湖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评标室北104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公安厅

联系人:范警官     

电  话:6712 2947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