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窑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点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曾财采计[2019]773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受曾都区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其王福窑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点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王福窑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点电梯项目
项目金额:700万元
二、采购内容:电梯(详见项目清单)。
三、项目编号:JZGK2019007
四、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项目的流动资金(须提供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
5、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体系,在本地设有售后专业服务人员和服务网点,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备件和紧急服务(提供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7、中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随发[2018]9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政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日15:30时。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须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①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人员(含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④信誉中国查询记录;⑤招标公告供应商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招标地点: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七、采购人:曾都区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1358****018
代理机构: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22-3******
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