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随县水稻生产绿色发展示范(复合肥)项目公
2018年随县水稻生产绿色发展示范(复合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依据随县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9】215号的要求,湖北正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随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2018年随县水稻生产绿色发展示范(复合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8年随县水稻生产绿色发展示范(复合肥),采购计划180万元。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采购内容:复合肥采购计划180万元(氮磷钾各≥16%)及后续相关服务。
4、交货时间: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随时供货。
5、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为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为能自行生产所投产品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近两年无不良生产、销售、施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官网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围标串标等不良记录(自行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3、供应商需提供2017、2018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完税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四.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本代理公司(随州市青年路159号4楼)报名,初审合格、采购人复核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为打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完税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⑤无违法犯罪声明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采购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5日15时00分,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北正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青年路159号4楼),递交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 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人:湖北正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青年路159号4楼
代理人电话:0722-3****** /1398****677
湖北正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