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维修工程竞争性磋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维修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夷发改投资[2019]41号。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本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湖胜宜招2019-065。
2、工程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9号。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预算:***万元。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采购工程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墙面涂料、外窗维修改造、主楼及附属楼之间廊桥改造及其他维修改造工程。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无效)。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1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同时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近三个月内)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8、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6年6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公共建筑房屋装修或改造工程。
9、供应商的施工类信用总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 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 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供应商,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总分值计为80分)。
10、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 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必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严禁供应商非法借用或者转借资质参与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也不得违法转包或分包。一经查出,采购人将按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程序,对违法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金德瑞酒店22楼)。
3、方式:采取不计名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400元/份,售出不退。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6月21日9时00分(8时30分至9时00分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胜捷公司会议室。供应商代表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据原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29号
联系人:肖丽
联系电话:0717-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0717-6******转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