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统一评价评估服务项目竞
根据汉川市财政局下达的汉财采计[2019]264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航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统一评价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统一评价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P-ZFCG-2019-0531
3、预算金额:约***万元
4、采购内容: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统一评价评估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4、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承诺书;
5、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项目是指水资源论证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3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工作日,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领取地点:湖北航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汈汊综合楼四楼(财政局对面)】。
3、发售方式:参加磋商的单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4、售价:磋商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14: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会议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汉川市人民大道汈汊综合楼四楼【湖北航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电厂路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
代理机构:湖北航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人民大道汈汊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12-8******、1397****943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