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公安局警用车辆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应城市公安局警用车辆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9】A0528-1号计划函的要求,应城市公安局,就“警用车辆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YCGA【2019】-006号
2、项目名称:警用车辆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询价内容:警用车辆6台及专用设备
(详见询价文件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72.96 万元 (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陆栢元整)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要求:
满足询价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须全部符合采购要求,否则为不符合需求产品不予验收,供方无条件退货;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款;
8、交货(工)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内容)
②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相关主体(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网页彩色截图并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03日起至2019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户许可证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
2、资料费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资料费。
3、报名地址:应城市公安局6楼。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06月12日1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至 应城市公安局6楼 。
五、询价开始时间及地点
2019年06月12日10时整(北京时间)开始,地点是 应城市公安局6楼。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应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张文华 联 系电 话:1360****069
地 址:应城市公安局6楼【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汉宜大道 5 号】
七、信息发布媒体
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