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保洁采购项目 竞

2019-04-24 12:00:00
  • 废标
  • 竞争性磋商
  • HBXC—ESZB—19011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廖哲
  •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
  • 1347****666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保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的委托,拟对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保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保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XCESZB19011

三、采购内容: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保洁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年。(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废标)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一)规定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相关服务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鲜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和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9425日至20194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小区2单元1204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516930分,送达到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小区2单元12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516 09 30

2、地点: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小区2单元1204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话:1347****6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哲

   电话:0718-8******

   联系地址: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204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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