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十堰市人大委员会《关于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方案文件(十常办发【2019】号文)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十采计备[2019]XM1332号)的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十堰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YGPC03107
1.2项目名称:十堰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1.3项目周期:30天
1.4项目预算:***万元(本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1.5采购内容: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设置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定大型户外广告的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有完成专项规划的服务经验;
2.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市规划注册师资格证和高级职称证;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缴纳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2.5供应商财务状况应良好,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后)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3.2 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3.3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的原件和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辩,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合格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4.2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3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12420300011081213E
联系人:李建玉 联系电话:1399****313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安兵 联系电话:0719-8******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19-81027***
七、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