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项目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所需的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项目
3、招标编号:HBYH-2019-11
4、采购内容:工作网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万元
6、交货期:10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上述两个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或行政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9年1 月30日起至2019年2月3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3:00时~5:30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贰佰元(¥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号楼2单元2601-2603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勘踏证明。另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2月 13 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2月 13 日上午9时30分整。
3.开标地点:通山县财政局501室。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6****818
地 址: 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51号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15-8****** 1399****179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4栋2单元2601、2603室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