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1-28 12:00:00
  • 资格预审
  • 公开招标
  • /1.4.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章三星
  • 枣阳市水利局
  • 1359****342


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PPP项目已由襄发改农经[2018]4号批准。枣阳市水利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PPP项目

1.2.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枣阳市水利局

1.3.项目编号:/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采购需求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三部分,分别是防护林及附属工程、健身步道及驿站工程、育苗基地及水上乐园。

1)防护林及附属工程

防护林起于七方镇,止于兴隆镇,长度约56.14公里,在水渠两侧各宽30米范围内进行防护林工程建设。防护林种植面积共5052.60亩,配套建设营林设施、管理设施、森林防火设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

2)健身步道及驿站工程

健身步道在防护林林下建设,起点刘楼村,止于玫瑰海,长度约22公里(单侧长11公里),宽4.5米(3米步行道+1.5米骑行道)。健身步道工程总占地面积 235.5亩,包含服务驿站、标识设施、安全设施等设施。

3)育苗基地及水上乐园

在玫瑰海以南、东郊水库以西建设育苗基地1个,面积500亩。在西郊水库建设水上乐园1所,占地面积5亩。

2.2.建设地点:项目横穿枣阳市七方镇、环城、随阳农场、兴隆镇。

2.3.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 15 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期 13年。

2.4.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7443.5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0446.1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38.05 万元,预备费 1239.21 万元,建设期利息 1420.13万元。(项目总投资以审计机构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2.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 BOT (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2.6.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1)申请人(包含联合体各成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

b)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署PPP项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d)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2.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方)需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一个投资或施工不低于1亿元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各方按出资比例)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银行出具的累计不低于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

3.5.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授信额度证明,累计额度不低2.2亿元人民币。

3.6.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商业信誉良好,没有严重违约或失信的承诺函(若联合体其中一方成立不足三年,可提供注册之日起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的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或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4.没有严重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行为;5.无重大法律纠纷、无严重信用逾期记录、无不良法院判决记录。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结果为准,截图中应包含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等内容)。

3.7.人员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近三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9日至201922(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同时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成员各方公章;

5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公告期限:

2019 年 1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2 日(5 个工作日)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259时30分,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zyztb.com.cn:8003)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水利局

地址:枣阳市光武路

联系人:陈世东

联系方式:1359****34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襄阳市樊城区红光路玉龙湾天骄广场6号楼10楼

联系人:章三星

电话:1319****777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