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枣阳市水利局的委托,拟就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设计
2.2政府审核建议书号:【2019】第2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包含三部分,分别是防护林及附属工程、健身步道及驿站工程、育苗基地及水上乐园等。防护林起于七方镇,经环城、农业局、随阳农场,止于兴隆镇,总计长度约56.14 公里,在水渠两侧各宽30 米范围内进行防护林工程建设。防护林种植面积共5052.60亩,配套建设营林设施、管理设施、森林防火设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健身步道位于防护林核心区域景观段林下建设,起点刘楼村,止于玫瑰海,总计双向循环长度约22 公里(单侧长11 公里),宽4.5米(3 米步行道+1.5 米骑行道)。健身步道工程总占地面积235.5 亩,包含服务驿站、标识设施、安全设施等设施;在玫瑰海以南、东郊水库以西地块建设育苗基地1个,为本项目防护林工程培育种苗。根据鄂北水工程枣阳段临时征地情况,选取现有部分征地富余地段作为育苗基地,面积约500亩。
2.4招标范围:枣阳市鄂北引水工程生态长廊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5预算金额:该项目工程设计费以枣阳政府方指定的该PPP项目预算审核单位确认的预算价为计费依据,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费,再乘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费率,所得价款即为甲方应付中标方工程设计费合同结算价款。设计单位如未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提供工程设计成果的,甲方不予付费,相关损失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2.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7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费率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景观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6、投标人须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各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http://www.hbzyztb.com.cn:8003/),具体操作参见《关于开展枣阳市综合招投标诚信库网上注册入库的通知》。
4.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枣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9年1月29日8:30至2019年2月2日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澄清/补充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4.5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的企业,其在今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hbzyztb.com.cn:8003)(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阳市水利局
地 址: 枣阳市光武路
联 系 人: 陈世东
联 系 电 话: 1359****3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金月巷 1号
联系人:章三星
电话:131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