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环保局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江夏区环保局食堂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江夏财政局夏财采计【2019】00085号计划下达函,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其武汉市江夏区环境保护局食堂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夏区环保局食堂配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SZX-JX -FW-2019-006
三、采购金额:人民币8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2、供应商须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备同等效用),开户行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类似配送服务项目业绩(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和用户反馈意见);
5、供应商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近三年所有经营的项目无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的受贿、单位受贿、行贿、对单位行贿的无贪污贿赂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套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胶装成册且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不接受补遗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1、送达地点: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14时30分
3、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14时30分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环保局和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武汉市江夏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陈 新 电 话:027-81******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7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胜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 鑫 电 话:027-86******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农村商业银行10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2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