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汉区妇幼保健
武汉市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汉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第1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J19010179-0156计划备案号和(无)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江汉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以 分散采购 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9】004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
(三)采购预算: 61.66 万元(含财政资金 61.66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设计
(3)类别: 服务
(4)用途: 迁建设计
(5)数量: /
(6)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 61.66万元
(8)期限(服务期): 30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61******7@qq.com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1.28至2019.2.1(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16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加盖公章的自拟报名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企业法人、被委托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和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注: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9.2.14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19.2.14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1-28~2019-2-13共17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角路50号
联系人: 王培
电话: 1507****8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16楼
联系人: 徐进峰
电话: 1387****11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 027-85******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江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7日
附件
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为营造江汉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江汉区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江汉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