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回龙公安分局食堂用品采购及安装

2019-01-2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XM-2019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冯小兵固定
  • 预算***万元
  • 359****756 1897****1181

房县回龙公安分局食堂用品采购及安装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受回龙公安分局的委托,对房县回龙公安分局食堂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XM-2019-008

项目名称: 房县回龙公安分局食堂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  1 个包,具体需求包括厨具、餐具、部分水电安装等项目。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3 章内容。

交货期:45天

保修期:三年

项目预算:***万元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我司将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

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投产品若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应提供该产品 3C 认证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19 1月  25日起至 2019  1月30日每天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9号建工巷1号6楼

获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携带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验证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社保证明获取。

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6 10号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9号建工巷1号6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92月2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6 10号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9号建工巷1号6楼

开标时间:20192月2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2019 1月25日起至 2019 1月30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称:回龙公安分局           

址: 十堰市房县回龙公安分局                 

人:杨志逵  王博 

话:1897****118 1359****756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9号建工巷1号

邮政编码:442000

人:冯小兵

固定电话: 1877****995

九、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日期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日期: 2019 1月25日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