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城区部分复杂路段治堵保畅改造项目
丹江口市城区部分复杂路段治堵保畅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丹江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下达的计划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JKDHC2019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城区部分复杂路段治堵保畅改造项目
三、采 购 内 容: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的采购建设。(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 目 预 算:10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月24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丹江大道与车站路交汇处明珠新天地3楼)凭相关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正、反面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彩色扫描件无效)
七、投标答疑:投标答疑采取书面答疑,请供应商在2019年2月1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方式提交疑问,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传真方式回复,回复内容为本次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 22日15时00分整。
开标地点(即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江口分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十堰市丹江口右岸水都大道38号孵化器办公大楼二楼)。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8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