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合作开发招商项目
茅箭区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合作开发招商项目经十茅采计备【2019】MJGPC201942号批准实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招商,择优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良好、管理经验成熟的合作方共同开发本项目,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十茅采计备【2019】MJGPC201942号;
2.项目名称:茅箭区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合作开发招商项目;
3.招商内容:与招商人共同开发茅箭区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茅箭区创业孵化园项目位于东风大道高警大队旁,占地22.5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包含交易中心、主楼、附属用房、车库等设施,预计总投资约2.5亿元。
二、合作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投资开发能力;
3.资金实力强,具有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和项目建设管理经验;
4.合作方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指2016年1月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合作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30日(节假日不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一楼)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报名:
2.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递交。
四、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磋商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茅箭新闻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十堰市茅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随林 电话:0719-8******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 慧 电话:0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