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环境保护局街镇空气质量颗粒物指标监测网

2019-01-20 12:00:00
  • 废标
  • 竞争性磋商
  • HBFY-XZ-2019001(2)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彭工
  • 预算***万元
  • 武汉市新洲区环境保护局
  • 1539****267


武汉市新洲区环境保护局街镇空气质量颗粒物指标监测网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街镇空气质量颗粒物指标监测网采购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FY-XZ-2019001

2)项目名称:街镇空气质量颗粒物指标监测网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预算:***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废标)

4)项目地点:全区15个街镇(含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所在地

5)采购内容:项目实施采用BOO模式,即由第三方企业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购买其服务。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服务期:1(服务期满后,合同可续签,最多续签2次。)

7)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提供20189-201811月完税证明、社保提供20189-201811月社保中心回执或社保缴费发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有关任何一条以下情形的供应商无本项目报名资格: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9121日至2019 1 25(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洲分公司(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以北68号祥和名苑21单元简朴寨旁)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及当事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当事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针对本公告“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016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20189-201811月完税证明、20189-201811月社保中心回执或社保缴费发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网页截图。

3)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须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或受理通知书()等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磋商文件***0/,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3、联系人:彭工

4、联系电话:1539****267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13109:***(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武汉市新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六、磋商

磋商时间:2019 13109:***(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武汉市新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磋商截止时间迟到或未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或者人证不符的、或者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被拒绝的情形的,以上情形其磋商均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民防路168

联系人:徐科长

电话:027-86******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以北68号祥和名苑21单元简朴寨旁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39****267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6******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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