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牌采购项目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黄梅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黄梅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依据梅政办发[2018]78号文件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 项目情况:
1.1、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9】ZFCG-011 号。
1.2、项目名称:黄梅县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牌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4米*2米道路标志牌41块。本项目包含城区道路路口的交通指示牌采购及安装,详见黄梅交通指示牌工程量清单,决算时以实际完成的标志牌数量据实结算。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备注 |
| 一 | 道路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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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41套 |
| 1 | 标志版面 | 4000*2000*3 | m2 | 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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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mm厚铝板,含铝滑槽,国标IV类反光膜) |
| 2 | F型悬壁杆件 | ¢219*7300*5000 | 套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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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型悬壁杆件(热镀锌) |
| 3 | 抱箍 | 热镀锌 | 付 | 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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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版面大小来算数量 |
| 4 | 基础砼 | C25 | m3 | 2.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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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开挖、浇注、模板 |
| 5 | 安装运输费 |
| 套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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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运输、吊装 |
1.4、最高限价:***元。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
1.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余款两年后付清.
1.7、保修期:2年维保,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8小时到场,每年定期到场维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在领取磋商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要加盖红色公章方有效。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本次采购如有提供了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委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
四、项目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2019年01月14日至 2019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30分,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④、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名提示:1、①④为原件,②③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另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壹套报名留存;2、开标时必须携带符合性审查表中规定的以上相关证件原件)。
4.2、投标所提供的资料、证件(书)真实性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如有造假,取消参与资格。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建议记入湖北省政府采购黑名单。
报名地址: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届时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有专人负责接受报名并出售《磋商文件》,报名联系人:小王173 7130 6674
4.3资料信息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不提供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与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25日10: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磋商会议时间(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5日10 :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的相关格式要求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质疑函电子文档),送至上述报名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黄梅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1898****238 电话:189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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