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国有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利用投资人遴选项目
石首市国有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利用投资人遴选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9]0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石首市国有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利用投资人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RSCS2019/0106
二、项目名称:石首市国有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利用投资人遴选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遴选石首市国有湖泊生态保护及综合利用投资人1名;
2、石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石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社会投资人双方合资成立一个生产企业和一个销售企业。生产企业负责经营国有6大湖泊(中湖、上津湖、白莲湖、东双湖、胭脂湖、老河),在确保湖泊生态保护前提下,进行渔业生产及发展与湖泊相关的产业。销售企业负责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所有水产品收购、品牌打造、加工与销售。
四、合作方式:
(1)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石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有生产企业60%股权,全部出资应于2025年前完成。成交投资人出资400万元,持有生产企业40%股权,应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出资义务。成交投资人不得参与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方式的日常管理。生产企业所需的渔业生产经营费用由成交投资人垫资,年度资金需求约为2000万元左右(生产企业和社会投资人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并约定还款方式)
(2)销售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交投资人出资600万元,持有销售企业60%股权,全部出资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石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持有销售企业40%股权,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出资义务。
(3)合作期限:生产企业经营期为石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管理的6个国有湖泊的期限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20年),经营到期后可以续期10年;销售企业经营期以生产企业经营期限为限。
五、投资人资质要求:
投资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投资人流动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投资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投资人可于2019年1月15日至2019 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2、本项目报名时须由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公司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及劳务合同)。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盖公章。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资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地点: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开标评标室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716-7******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单位:
采购人:石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石首市文峰路72号
联系人:黄萍
联系方式:1587****358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刚
电话:0716-7******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9年1月14日至2019 年1月21日
湖北荣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