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网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R-DL2019-HB003
1. 采购条件
依据保康县政府采购备案表保采计备BKZC【2018】232号的要求,保康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网络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康县公安局的委托,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 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移动警务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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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货物需求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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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警务网络服务 |
1 |
项 |
包括上述223个用户警务通信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条款 |
16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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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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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要求 |
以合同约定(硬件一年,软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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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4G网络运营牌照》;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址: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元。
其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公告“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 15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康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99****1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商务局院内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67****337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