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无组织排放废气专项整治项目竞争性
根据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采购计划备案表(潜代采[2019]005号)要求,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无组织排放废气专项整治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1.项目编号:QDY[2019]001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无组织排放废气专项整治项目
3.本项目采购预算: 33 万元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4.服务期限及采购内容:
4.1服务期限:180 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
4.2采购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无组织排放废气专项整治项目”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完成前、中期调查、诊断工作,后期提交成果《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无组织排放废气专项诊断及对策方案研究报告》(含会务费)。
5.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5.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5.2.1供应商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2.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
5.2.3 供应商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5.2.4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
5.2.5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监测可外包,监测单位必须具有环境检测资质(具有国家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
5.2.6 本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月 16 日,上午 8:00 分至 11:30 分, 下午 15:00 时至 17:00 分;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广播电视台1楼,节假日除外)。
6.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时核对):
6.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6.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6.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第二条所列的各项内容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投标文件;
6.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 9:00 时前(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8.磋商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 9:00 时开始。
9.磋商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广播电视台1楼)。
10.本磋商公告首发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及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jggzy.cn/)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
11.联系事项:
采购人: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潜江市章华北路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8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潜江市章华南路4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865
二〇一九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