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食堂装修及设施配套工程竞
根据远安县财政局远采计备[2019]XM0811号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食堂装修及设施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 HBJG-2019-004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食堂装修及设施配套工程
1.3、采购项目预算:***元(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1.4、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1.5、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远安县农村公路局食堂装修及设施配套,粉刷内外墙、新建内外隔墙、更换门窗及其他项目等。
1.6、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日历天。
1.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谈判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4.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提供打印截图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谈判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各供应商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09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 系 人:胡军
联系电话:1387****166
地 址: 远安县鸣凤镇大桥路4号
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幸
联系电话:0717-3******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