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梅家河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秭采计备[2019]XM0838号计划备案表要求,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秭归县梅家河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 秭归县梅家河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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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 |
预算金额 |
计划工期 |
| ZGZ0610-201901-01G | 秭归县梅家河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一包) | 主要要建设内容为下里坪村学堂岭、京丈坪村金桩坪、尤家湾村分散安置户、龙王山村柳树坡等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 | 126.38万元 | 120日历天 |
| ZGZ0610-201901-02G | 秭归县梅家河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二包) | 主要要建设内容为水田垭村余家院子、水田垭村柿子树包、肖家坪村边家岭、谭家岭村学堂包、龟坪河村窑湾、郑家岭村红河子沟、郑家岭村宋家湾、谭家岭村金盆包、肖家坪村篾匠垭等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 | 105.63万元 | 120日历天 |
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1.2 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1.3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4 工程安全等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信用分值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80分);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10)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市政、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道路、市政公用”中的一项;
(11)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10-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10-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4)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磋商,但只允许成交一个包。若供应商同时成为多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默认其放弃二包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
2.2 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信用分值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80分);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10)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1)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10-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10-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14)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磋商,但只允许成交一个包。若供应商同时成为多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默认其放弃二包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报名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7时30分至2019年1月15日17时30分止。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供应商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采购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 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21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3 磋商时间:2019年1月21日9时00分。
5.4 磋商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发布。磋商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8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梅家河乡
联 系 人:望明坤
联系电话:1500****035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周春玲
联系电话:15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