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配电工程
2019-01-08 12:00:0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配电工程(项目名称) 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2018】XM3119号),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鄂州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2、项目名称: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配电工程
3、项目编号:WHLC-EZ-2018-010
4、采购预算:***.77元
5、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 保 期:3年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范围许可,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的新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身份证、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5)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项目相关专业并提供身份证、劳务合同、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6)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师(预算员)、安全员上岗(注册)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是本项目相关专业并提供身份证、劳务合同、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2015年12月-2018年12月)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提供磋商公告时间内的网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 1 月 8 日起至2019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封面需注明单位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电子邮箱)。
4、售价:售价人民币 3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2、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21 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2、磋商时间:2019年 1 月 21 日09:30时(北京时间)
3、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仪式。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文星大道79号
联 系 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0711-3******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436000
地 址:鄂州市洋澜国际康城南门35-22号
联 系 人:张明高
手 机:1890****639
电 话:1890****639
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九、磋商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
1、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保证金0元
十、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书》(代理机构提供),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