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苗木迁移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公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苗木迁移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9010712-001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苗木迁移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9-506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苗木迁移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苗木迁移第三方咨询
(3)类别:服务
(4)用途:对苗木迁移的相关费用进行核算及苗木养护费进行核减
(5)数量:/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万元
(8)服务期:1年
(9)其它:/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和类似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月8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人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思琪
电 话:027-6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红豆
电 话:1517****18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027-65529821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