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9-01-07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TXZB-CZCG-2018-083
  • 湖北省
  • 教育系统
  • 陈国俊
  • 预算***万元
  • 027-85******

 江汉区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1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的委托,对 江汉区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计划函号:J18113845-3535)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TXZB-CZCG-2018-083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万元(含财政资金/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项目共分 1 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 江汉区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3)用途: 智慧校园建设  

4)数量:   1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上传)     

6)采购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7)期限(交货期  30个日历天  

8)质保期:  三年   

9)其他:   /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投服务器、数字班牌、学生平板、85寸液晶一体机、室内P10单色屏、移动充电车和交换机设备必须具备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1-82019-1-14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 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附后)。

4. 加盖公章“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5. 招标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 2019-1-30 14: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9-1-30 14:30(北间)

(二)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 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地址: 武汉市京汉大道747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027-8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2室

电话:027-85******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俊、周燕玲

电话:  027-85******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江汉区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XZB-CZCG-2018-083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投包号、标段(如未分包、标段不填)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注:本表以上内容均需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以下内容需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项目负责人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