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1-0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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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预算***万元
  •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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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汉财采计2018689号批文,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万元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二)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由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提供本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1917日至2019111

(二)获取时间:201917日至2019111日报名(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获取地点: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仙女大道16号2-301)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一)至(五)项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1***日上午9:00时,地点: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仙女大道16号2-301)

2、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11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