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019-01-04 12:00:00
  • 磋商公告
  • 询价
  • HBJ20190102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
  • 枣阳市环境保护局
  • 1397****133

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枣财审预字[2018]416号文件要求,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BJ20190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对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费用:65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标)

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规范 (即合格)。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6.1领取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6.2领取地点: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办公室)

6.3.参与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报名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17年(或2018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给予报名。

领取磋商文件时,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5)“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6.4 本项目磋商文件350元/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磋商时间:

递交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15:30时,由投标供应商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递交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内),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15:30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97****133

地址:枣阳市人民路50号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电话:1832****929

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