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崇文派出所辅助工程公开招标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崇文派出所辅助工程已由沙市区采购办以201832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沙市区
2.工期:60日历天
3.招标范围:完成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崇文派出所辅助工程图纸和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4.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 1 月9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及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超过上述公告日期及无项目名称的银行回执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投标人单位名称);文件工本费200元(含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此费用概不退还;
2.投标人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8栋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3.开标时请投标人出示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回执单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文件将被拒收),否则不予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
4.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账号:1303****01000138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9:30时,地点为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七、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
联系人:王伟 电 话:1387****067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艳容 电 话:1355****988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