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资市镇青山村第四批吊瓜产业基地建设及配套
2020-03-30 12:00:00
2020年资市镇青山村第四批吊瓜产业基地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0年资市镇青山村第四批吊瓜产业基地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改:
1、将“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更改为“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江陵县资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