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参选机构:
原定于2019年6月26日进行遴选的“恩施州大数据中心2019-2020年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1.遴选时间由“2019年6月26日 上午9:00”变更为“2019年7月1日 上午 9:00”。
2.遴选文件第四章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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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遴选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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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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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连续三年盈利得3分,连续两年盈利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
2、在恩施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得3分,能提供评标室及相应评标所需设备(如评标监控设备)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以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为准)。
3、在恩施州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出具近一年纳税情况,以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得3分,提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分5分。
4、投标人在2017年度全州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考评中得分99分及以上者得5分、得分98分者得3分、得分97分者得2分,97分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分5分。
5、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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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连续三年盈利得5分,连续两年盈利得3分,一年盈利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
2、在恩施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的得5分,100(含)至 200(不含)平方米的得4分, 50(含) 至 100(不含) 平方米的得 3分;能提供评标室及相应评标所需设备(如评标监控设备)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7分(以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获得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具备 AAA 级信用等级的得 3分; AA 级信用等级的得 2 分; A 级信用等级的得 1 分,本项最高3分。
4、在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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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遴选文件中涉及社保缴费记录的时间要求统一变更为“3个月”。
4.原遴选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