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城市刘猴镇小农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二次)公示
2019-06-03 12:00:00
关于宜城市刘猴镇小农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二次)公示期澄清公告
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受宜城市刘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宜城市刘猴镇小农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原中标公示: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现做出以下澄清: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宜城市刘猴镇人民政府
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