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40辆小型钩臂式垃圾车、1527个钩臂式垃圾箱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1-13 04:09:00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40辆小型钩臂式垃圾车、1527个钩臂式垃圾箱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922****000600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12-31 14:54 |
| 采购人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无。(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至2020 年 1 月 8 日上午 9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获取,逾期不售。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介绍信收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个人的不需加盖鲜章)。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5.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0-01-02 09:30到2020-01-08 16:30 |
| 标书售价(元) | 300 |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1-22 10:00 |
| 开标时间 | 2020-01-22 10:00 |
| 投标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本项目开标室 |
| 开标地点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本项目开标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0827- 8******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028-6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徐先生,0827- 8****** |
| 预算金额(元) | *** |
| 招标文件 | <附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垃圾车 |
| 行业划分 | N7729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 备注 | 一、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信用融资政策: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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