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八家校租专家公寓室内陈设工程(I期)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清华大学八家校租专家公寓室内陈设工程(I期)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八家校租专家公寓室内陈设工程(I期)
项目编号: 清资招201904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项目联系电话:82******-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杜老师 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82******-82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B15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B1501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所需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_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_资质,_已竣工合同额在2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_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_建筑工程_专业_注册建造师一_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2、本次资格预审__不接受__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其他要求: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7-1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B1501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