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新区环卫文明劝导服务项目(2019年7月-8月)更正/变更公告

2019-06-24 04:15:00
  • 澄清/更正
  • 询价
  • ZXCG2019008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刘颖
  •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于2019年06月1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清新区环卫文明劝导服务项目(2019年7月-8月)(441827-201906-065501-002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由于招标文件中的描述有误现作如下补充及修改:

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9.1:

原文:9.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磋商保证金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号(以银行收到日期为准),须于2019年6月26日15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致使银行无法查核该公司的保证金递交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用投标人名称的账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同时在银行账单单据中按以下要求写明:项目编号:ZXCG2019008

修正为:9.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磋商保证金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号(以银行收到日期为准),须于2019年6月26日15时30分前(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致使银行无法查核该公司的保证金递交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用投标人名称的账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同时在银行账单单据中按以下要求写明:项目编号:ZXCG2019008

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0627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龙锋锐联系电话:0763-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颖 联系电话:076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 清远市 清新县 太和镇笔架路33号东逸花园C栋首层01、3梯202、4梯201、4梯202
联系人:龙锋锐联系电话:0763-5******
传真:0763-5******邮编:511800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88号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763-5******
传真:0763-5******邮编:5118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