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2019年共建项目京赞线-南大地养护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2019-06-21 04:47:00
首次公告日期:2019-06-19
更正日期:2019-06-21
原公告项目名称:易县2019年共建项目京赞线-南大地养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易县2019年共建项目京赞线-南大地养护改造工程
项目编码:HB201906****060005
项目联系人:王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
采购人:易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站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易县同兴东路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
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6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
更正内容:1、原公告内容:“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更正为:删除“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项内容。2、原公告内容:“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更正为:“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原公告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每有一项近五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合同金额300万(含)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业绩加5分,最高加5分;或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加5分,最高加5分。”更正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每有一项近五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合同金额300万(含)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业绩加5分,最高加5分;或项目总工为高级工程师加5分,最高加5分。”4、原公告内容:“项目联系人:程成 电话:1340****371”更正为:“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1-68******”。
备注:
更正日期:2019-06-21
原公告项目名称:易县2019年共建项目京赞线-南大地养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易县2019年共建项目京赞线-南大地养护改造工程
项目编码:HB201906****060005
项目联系人:王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
采购人:易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站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易县同兴东路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
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6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
更正内容:1、原公告内容:“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更正为:删除“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项内容。2、原公告内容:“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更正为:“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原公告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每有一项近五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合同金额300万(含)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业绩加5分,最高加5分;或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加5分,最高加5分。”更正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每有一项近五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合同金额300万(含)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业绩加5分,最高加5分;或项目总工为高级工程师加5分,最高加5分。”4、原公告内容:“项目联系人:程成 电话:1340****371”更正为:“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0311-6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