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应急管理局“四闲场所”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9-06-21 03:24:00
东营市东营区应急管理局“四闲场所”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原文件中:“3.2.2现场提供的资料: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其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原件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3.2.2现场提供的资料: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其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的需两份。”统一执行变更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