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更正/变更公告
云浮市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6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南江河(郁南连东堤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445322-201905-080005-000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需求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的(P15-P16): 2.服务期中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摸查和验收。 1.1迎流顶冲引起的塌岸,淤积问题突出摸查 2.2堤身陡,堤宽少,堤顶高程不够,堤后存在渗流冒水管涌现象方案项目建议书编制。 4.1 排涝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机电设备老化、集水渠道断面不足突出摸查 2.郁南县连东大堤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发改部门批复。 现更正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 1.1迎流顶冲引起的塌岸,淤积问题突出勘察调查; 2.2(删除本条内容)。 4.1排涝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机电设备老化、集水渠道断面不足突出勘察调查; 郁南县连东大堤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发改部门批复。 二、原招标文件中(P20): 1.提交摸查报告。 现更正为: 1.完成存在问题的勘察调查工作。 三、原招标文件中(P3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摸查和验收。 现更正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四、原招标文件中(P47): 24.3. 提交要求: 24.3.1. 以书面形式(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现更正为: 24.3. 提交要求: 24.3.1.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09时15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秋梅 | 联系电话:0766-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莫智能 | 联系电话:0766-7******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一环东路68号亨茂大厦二楼(云浮市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李志远 | 联系电话:0766-7****** |
| 传真:0766-7****** | 邮编:527199 |
| (三)采购人:郁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城中路191号水务大楼 |
| 联系人:冯灿坚 | 联系电话:0766-7****** |
| 传真:0766-7****** | 邮编:527199 |
特此公告。
发布人:云浮市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