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村饮用水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7 02:44: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赵洪均
  • 预算***万元
  •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 0578-2******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农村饮用水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明丽采2019007号

2.采购项目:农村饮用水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农村饮用水一体化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所投不锈钢净水设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5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邮箱:27******3@qq.com)。

9.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0. 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金额的5%。

 10.1提交方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10.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

1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2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14.开标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2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16.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http://ld.lssggzy.com/ldweb/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联系人:包宇杰        联系电话: 057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传真:0578-2******、1815****816

质疑联系人:叶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0578-2******、1388****548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赵洪均     监督投诉电话:0578-2******

  址: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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