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19-06-05 11:1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NHY20190517号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李先生
  • 中标***万元
  •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李先生,0395-3******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漯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NHY20******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NHY20******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63****1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漯河市黄河路733号中国银行大厦1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395-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1563****1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2日

中标日期:2019年06月03日

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为: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6楼     联系人:安丽霞

电话:1373****110             投标报价:***00元

编制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编制要求:满足项目需求,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郭陆磊、张玉柴、李国常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六、其它补充事宜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漯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NHY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标的内容:

漯河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审及通过审批。

2.2编制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2.3编制要求:满足项目需求,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公告于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6月03日09:30分

评委名单:郭陆磊、张玉柴、李国常。

评标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会议室
五、项目中标信息:

中标人为: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6楼     联系人:安丽霞

电话:1373****110             投标报价:***00元

编制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编制要求:满足项目需求,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733号中国银行大厦16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  邮  编:450008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63****1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为4050元。

  • 其他应说明事项: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谢绝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相关资料,与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