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7: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1-05501
项目编号:CLF0121GZ11ZC58
项目名称: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地块动迁服务完成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简要服务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广纸片区启动区鸡春岗片区地块动迁服务工作,包含动迁、用地报批、用地结案、产权注销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综合法规科。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401/411 ,邮箱 baoming87******@163.com。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三楼
联系方式:020-8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丰女士
电 话:020-87******-134/133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