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6: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88号3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9709
项目编号:GZDKZC-2021-001
项目名称: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注:其中技术审查及监管部分最高限价为1300000.00元,放线测量复核部分最高限价为50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埔区涉河技术审查及监管外包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授权(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不需要提供该项证明材料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不需要提供该项证明材料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88号3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88号316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授权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二楼
联系方式:8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东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88号208
联系方式:1316****2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1316****243
广州市东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