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山区暴雨防灾减灾科普基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山区暴雨防灾减灾科普基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624-2021-016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和公易采(磋)[2021]1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山区暴雨防灾减灾科普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现场勘查
投标人必须带备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在2022年 1 月7 日09:00(逾时不予受理)到和平县气象局门口集中,后由采购人组织前往项目实施地进行勘查,并由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场勘查证明,投标人将勘察证明原件放到投标文件中,无或未提供不得分。(联系人: 谢生,电话:0762-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落实省委市委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方针,疫情期间只接受每家投标单位委派1名人员参加招投标活动,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的“粤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等不符合防控措施要求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2、参加招投标活动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检测,同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交有关疫情防控的《投标人承诺书》。
注:前来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和平县气象局
地 址:广东省和平县气象局
联系方式: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和平县自然资源局9楼
联系方式:07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62-5******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