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汤塘镇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佛冈县汤塘镇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1-12-31 15: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821-2021-028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821-2021-028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冈县汤塘镇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2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创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华茂支行
帐 户:44684801040014072
注:如采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更正为:
七、其他补充事宜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创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华茂支行
帐 户:44684801040014072
注:如采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报名登记及购买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2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创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华茂支行
帐 户:44684801040014072
注:如采用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102室
联系方式:0763-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创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9号06自编之一
联系方式:07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清远市创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63-3******
清远市创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